外国人在新加坡开公司需要本地董事吗?2026年常住董事与代名董事规定

一句话答案 —— 2026年9月8日更新

需要。根据《1967年公司法》第145条(Companies Act 1967, s145),每一家新加坡公司都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但外国人不需要本地股东,可以100%持有全部股份,也不需要搬到新加坡。若您在本地没有合适人选,可以委任代名董事——自2025年6月9日起,代名董事只能通过在ACRA注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CSP)委任,2026年市场年费通常为3,500至5,000新元。

常住董事的要求针对的是董事,不是股东。股权与居留身份在新加坡法律下是两件独立的事。

2025年6月9日之后,找朋友、亲戚或员工”挂个名”当本地董事的非正式安排已不再被允许:代名董事必须由持牌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并通过”适当人选”(fit-and-proper)审查。

专业代名董事不持有任何股份,也不参与经营。公司的日常控制权仍然完全在您手上。

事实核对来源: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1967年公司法》,核对日期2026年9月1日。费用区间为2026年市场行情与VIVOS报价,并非法定收费。

视频时长1分31秒,英文原声,附中文字幕。演示者为VIVOS联合创始人Ray Tay的AI生成形象与声音;完整文字稿见本文下方。

外国人在新加坡开公司,到底需不需要本地董事?

常住董事(resident director)指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并被登记在ACRA董事名册上的自然人,用以满足《1967年公司法》第145条对每一家新加坡公司的强制要求。

需要,而且这一点没有例外。《1967年公司法》第145条要求每一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并且这个职位不能空缺——ACRA不会接受一份会让公司变成”零常住董事”的辞任申请。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身在海外的创办人,会在注册的同一天把代名董事安排到位。

但请注意这条规则没有要求的东西:它没有要求您本人搬来新加坡,没有要求您先拿到工作准证,也没有要求公司里有任何一位新加坡股东。您可以人在伦敦、迪拜或上海,照样持有公司100%的股权。第145条管的是董事会的构成,不是股东名册。

谁算是”通常居住在新加坡”?

通常居住(ordinarily resident)指一个人把新加坡当作日常生活的常规居住地,而不仅仅是在申请表上填了一个本地地址。

符合条件的通常是三类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持有合资格工作准证(例如就业准证EP或创业准证EntrePass)并且确实长期在新加坡生活的人。ACRA把”通常居住”视为一个事实问题,看的是实际的居住习惯,而不是表格上的一栏。一位全年大部分时间在海外、只留了一个本地通信地址的董事,一旦被注册局仔细审视,是有可能不被认可的。

第三类人是误解最多的地方。持有就业准证并不自动等于可以出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准证条件因个案而异,创办人若打算靠自己未来的EP来满足第145条,应先向人力部(MOM)确认,而不是先假设可行。此外,未满18岁、未获解除破产令的人士,或被法院命令取消资格的人士,都不能出任董事。

外国人可以持有新加坡公司100%的股权吗?

外资持股比例指外国自然人或外国公司可以合法持有的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股份上限——在绝大多数行业中,这个上限是100%。

可以。新加坡对私人有限公司的外资持股没有一般性限制,外国创办人可以持有全部股份,也可以是公司唯一的股东,而且完全不需要踏入新加坡国境。视频里那句话说得最直接:您的股份不受影响。真正需要”本地”的只有董事席位这一件事。

这也正是代名董事模式存在的意义:它让您用一个合规的本地董事席位换取立即注册的能力,同时通过股东决议和股东协议保留全部的战略控制权。对控股公司或市场进入平台而言,这个安排非常合适;但当公司在本地雇了员工、有了真实运营之后,一位对日常经营没有可见度的代名董事,在治理上就会显得单薄,届时通常应该换成您自己或本地管理层出任董事。

2025年6月9日起,代名董事的规则改了什么?

代名董事(nominee director)指一位专业人士,纯粹为了满足第145条的法定要求而挂名出任常住董事,不持股、不参与经营。

改的是”谁可以提供代名董事”。自2025年6月9日起,代名董事只能通过在ACRA注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委任,并且该名代名董事必须通过”适当人选”审查;同时,ACRA设有代名董事与代名股东的登记册。换句话说,过去那种找一位新加坡朋友签个字、私下给点报酬的非正式安排,现在已经不再被允许。

这项变化来自《2024年企业服务提供商法》(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s Act 2024),它同时收紧了提供代名服务的机构在注册、尽职调查和申报方面的义务。对创办人来说,实际影响很简单:您在挑选的不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家持牌机构。若对方无法清楚说明自己在该制度下的注册状态,这个选择题其实已经替您答完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那位新加坡朋友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真心愿意以自己的名义正式加入董事会、承担全部董事责任,那属于一次普通的董事委任,而不是代名安排——这在今天依然完全合法。

2026年代名董事要花多少钱?它又不能控制什么?

代名董事年费指企业服务提供商为承担该法定董事职位所收取的年度服务费,通常另加一笔在委任期间冻结、可退还的保证金。

按2026年9月的市场行情,专业代名董事的年费通常在3,500至5,000新元之间,多数提供商还会要求一笔可退还的保证金,因为代名董事从签字那一刻起就要承担法定责任。这是市场区间,不是法定收费;不同报价之间的差距,往往来自打包内容而非服务本身。

比价之前请逐条看合同:注册地址与信件处理是否包含、公司秘书服务是否在同一个套餐里、银行开户支持是不是另行收费、以及超出约定期限或需要紧急出面时如何加收。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更要白纸黑字写清楚——报价特别低但保证金条款含糊的安排,日后在争议上花掉的钱往往超过当初省下的费用。

至于代名董事不能做什么,边界同样清楚:他不持有任何股份,不参与经营决策,通常也不在公司银行账户上拥有签字权。视频里的原话是”holds no shares and runs nothing”——日常控制权留在您手上。但这不代表责任被外包出去了:代名董事承担的是完整的法定董事义务,因此一份写明弥偿条款(indemnity)的书面委任协议,对双方都是必需品。

常住董事与代名董事:两条路怎么选?

下表比较两条合规路径——立即委任代名董事,或先申请就业准证、由您本人出任常住董事。

比较项目 委任代名董事 本人持EP来新加坡出任董事
合规时点 注册当天即满足第145条 须待EP获批并实际来新居住后才满足
所需时间 与公司注册同日完成 数周至数月,取决于MOM审批
股权控制 创办人保留100%股权,代名董事不持股 创办人保留100%股权,并直接掌握经营权
2026年成本 年费约3,500–5,000新元,另加可退还保证金 准证、搬迁与在新生活成本;无代名年费
持续义务 委任协议、弥偿条款、定期KYC更新 一般董事义务,无第三方依赖
法律责任 代名董事承担法定董事责任,创办人应提供弥偿 创办人直接承担责任,且对经营有完全可见度
适合场景 控股公司、市场进入平台、创办人短期不来新 本地有团队与实质运营、创办人打算长驻

多数创办人的做法是先用代名董事完成注册,等自己的EP批下来再换人。换人时有一个细节必须注意:新董事的委任与代名董事的辞任应尽量在同一天递交,且顺序不能颠倒——ACRA不会接受一份让公司出现”零常住董事”的辞任申请,中间哪怕只空了几天,也可能触发合规审查。

怎样确认服务商是持牌的?

注册申报代理(Registered Filing Agent)指获ACRA授权代客户在Bizfile系统提交公司注册与法定申报的机构,外国创办人因无SingPass而必须通过这类机构办理。

视频里给出的唯一一个警告就是这条:请选择持牌的服务商。理由很实际——代名董事承担的是真实的法定责任,而银行和监管机构会逐一核查究竟是谁站在这家公司背后。一份由无牌机构安排、事后无人可寻的代名安排,在开户尽调或清盘调查时会立刻变成问题。

付款之前,请要求对方出示ACRA注册申报代理编号,确认其在《2024年企业服务提供商法》下的注册状态,并把弥偿条款、保证金退还条件、谁签署董事会决议、响应时限一并写入书面协议。这些事情花五分钟就能核实,却能消除代名安排中最常见的纠纷来源。

延伸阅读:代名董事的费用、风险与保障措施外国人注册新加坡公司的真实成本(2026)非居民如何开设新加坡企业银行账户新加坡新创公司税务豁免

视频文字稿

展开阅读完整文字稿

Do you need a local director to open a Singapore company as a foreigner? Yes — but you don’t need to move here, and you never need a local shareholder. I’m Ray Tay, co-founder of VIVOS. Here’s how the rule really works in 2026.

Under Section 145 of the Companies Act, every Singapore company needs at least one director who ordinarily lives in Singapore — a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certain work-pass holders. Your shares are untouched: foreigners can still own 100 percent of the company.

No local person? You appoint a nominee director. Since 9 June 2025, nominees can only be appointed through an ACRA-registered 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 and they must pass a fit-and-proper assessment — informal arrangements with a friend are no longer allowed.

A professional nominee typically costs S$3,500 to S$5,000 a year — and holds no shares and runs nothing. Day-to-day control stays with you.

One warning: choose a licensed provider. The nominee carries real statutory duties, and banks and regulators check exactly who stands behind your company.

VIVOS is an ACRA-registered filing agent — nominee director, incorporation and corporate secretarial in one package. Book a free consultation at vivos.com.sg.

本视频由VIVOS联合创始人Ray Tay的AI生成形象与声音演示,内容由VIVOS PTE. LTD.撰写并核实。
This video is presented by an AI-generated avatar and voice of Ray Tay, co-founder of VIVOS. The content was written and fact-checked by VIVOS PTE. LTD.

常见问题

我在新加坡的朋友可以当我的代名董事吗?

不可以。自2025年6月9日起,代名董事只能通过在ACRA注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委任,并须通过”适当人选”审查,因此与朋友、亲戚或员工之间的非正式挂名安排已不再被允许。但如果这位朋友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并愿意以自己的名义正式加入董事会、承担全部董事责任,那属于普通的董事委任而非代名安排,依然完全合法。

代名董事和常住董事是同一回事吗?

不完全是。”常住董事”是法定角色,即《1967年公司法》第145条要求每家公司至少配备的那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代名董事”只是填补这个角色的一种方式:由ACRA注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委派的专业人士,纯粹为满足法定要求而挂名,不持股、不参与经营。

代名董事会控制我的股份、决策或银行账户吗?

不会。专业代名董事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也不参与经营,战略、招聘与支出决策仍由您作为股东和执行董事掌握。委任协议通常会明确排除代名董事的银行签字权,但银行仍会对董事名册上的每一位董事独立进行尽职调查。

使用代名董事会影响企业银行开户吗?

本身不会,但会让银行更仔细地审视您的服务提供商。银行和监管机构会核查究竟是谁站在公司背后,由持牌的、在ACRA注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代名董事,与非正式或未申报的安排待遇完全不同。请预期银行会追问最终受益人是谁、公司实际做什么业务,以及为什么需要代名董事。

代名董事可以同时兼任公司秘书吗?

这是两项独立的法定委任,即使由同一家服务商提供,通常也由两个人分别担任。每家新加坡公司都必须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委任公司秘书,且唯一董事不得同时兼任本公司秘书。实务上,多数外国创办人会把代名董事、公司秘书与注册地址作为一个套餐一起购买。

一家新加坡公司总共需要几名董事?

至少一名,且该名董事必须依《1967年公司法》第145条通常居住在新加坡。您可以再委任任意数量的董事,无论是否居住在新加坡,前提是每一位都是年满18岁、未被取消资格的自然人。因此一位独自创业的外国创办人,通常会在ACRA董事名册上看到两个名字:他本人,以及那位常住董事或代名董事。

下一步:让VIVOS替您把董事席位安排到位

VIVOS是ACRA注册申报代理,可将代名董事、公司注册与公司秘书服务打包在同一份合约中办理,让您在人不在新加坡的情况下,于注册当天就满足第145条的要求。

预约免费咨询:https://vivos.com.sg/contact-us/
WhatsApp:+65 9366 9399
电邮:contact@vivos.com.sg

VIVOS PTE. LTD. — ACRA Registered Filing Agent FA20240323 · MOM EA Licence 24S2425.

本文为一般性资讯,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法规可能变动,请以ACRA《1967年公司法》原文为准;本文事实核对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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