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外信托20%新税:2026年10月22日前,高净值家族必须做的事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同时配套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两者首次为境外信托建立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框架,全生命周期税率20%。两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果您的家族持有境外信托,这是十年来对您架构影响最大的一件事。而且有明确的申报截止日:2026年10月22日。

English version: China’s New 20% Offshore Trust Tax · 英文图文解析

到底变了什么

在新规之前,中国税收居民的全球所得一直应税,但针对信托的归属规则和时点规则一直缺位。第21号公告填补了这一空白,采用税收归属方法,将信托及其不符合排除条件的底层实体视为税务计算上的穿透体。

20%的征税时点比大多数人预想的早

中国税收居民将财产转入境外信托时,这一转入被视同处置。按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转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而非财产的总额。随后该财产的计税基础提升至该市场价值。

关键在于:缴税时点是装入信托的那一刻,而不是变现的时候。

信托存续期间

居民出资的信托,收入每年归属到居民出资人名下,无论是否实际分配。所得必须严格划分为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项限制需要特别注意:

  • 财产转让损失不能结转
  • 不同所得类别之间不能互抵
  • 信托管理费、律师费、投资顾问费均不得扣除

新规会穿透信托文件上的名字

新规关注的是向信托实际出资或被视为出资的居民个人,而非信托文件上列名的名义委托人。谁实际出资、谁承担成本、谁通过中间方实际控制财产,谁就是出资人。

“境外信托”的定义非常宽:凡是不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性质的安排都算。开曼、维京群岛、泽西、新加坡,全部包含在内。

九十天窗口于2026年10月22日截止

第17条设定了针对历史遗留事项的九十天法定申报与缴纳期:

  • 居民出资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入的财产
  • 非居民出资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4日
  • 居民出资信托2026年之前的收入:无论是否分配均在覆盖范围内

欠缴金额重大的,税务机关保留将追溯期延伸至2023年之前的裁量权。

按时申报可以免除滞纳金。但税款仍然要缴,而且这不是特赦,也不是对罚款的概括免除。

离开中国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危险的误解。根据第11条,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本身并不终止中国税收居民身份,只要个人的主要经济利益仍源自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看的是实质,不是一纸证件。

在某些情形下情况甚至更不利:根据第6条,居民出资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变为非居民,这一身份变化本身就可能触发视同处置。

新加坡真正的位置在哪里

在CRS信息交换、中国税收大数据体系和全球税务透明化的大背景下,依靠架构不透明的时代已经结束。今天的问题不是把资产放到哪里看不见,而是在哪里可以建立真实的东西。

新加坡适合这一点:一家有真实业务的运营公司、一个真正做决策的家族办公室、一个可以传给下一代的合规基地。这样的架构在面对审视时处境要稳健得多,因为底下是有真东西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家族办公室,本身并不终止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也不能消除您已经产生的申报义务。它是向前建设的基地,不是对已发生事项的补救。

现在该做什么

  1. 理清您作为出资人、被视为出资人或受益人的每一个境外信托
  2. 整理信托文件、资产清单、股权架构图、财务报表及分配记录
  3. 评估第10条项下可抵免的境外已缴税款
  4. 就10月22日的窗口咨询您的税务顾问,现在就咨询,不要拖到10月
  5. 审视您向前的架构是否有真实实质支撑

VIVOS 如何协助

我们为企业主与家族在新加坡落地并运营真实实质:公司注册、公司秘书、就业准证以及搬迁安置,全部由一个团队完成。

预约免费咨询

常见问题

中国境外信托新税的税率是多少?

20%。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对境外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全生命周期适用20%个人所得税。

新规何时发布?什么时候生效?

2026年7月24日由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同时配套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两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历史遗留事项的九十天申报窗口于2026年10月22日截止。

20%是按转入信托的财产总额征收吗?

不是。转入被视同处置,20%适用于增值部分,即转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减去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后计税基础提升至该市场价值。

什么算“境外信托”?

一切非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性质的安排,包括开曼、维京群岛、泽西及新加坡架构。

拿了外国国籍或永居,是否就不再是中国税收居民?

本身并不当然终止。若个人的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境内,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并不终止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

信托管理费、顾问费可以扣除吗?

不可以。信托管理费、律师费、投资顾问费均不得扣除;财产转让损失不得结转;不同所得类别之间不得互抵。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顾问。

声明:本文内的视频使用 AI 生成的合成主讲人。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Morgan Lewis LawFlash(2026年7月28日);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Norton Rose Fulbright;STEP;南华早报。

Recents Blogs

新加坡公司银行签字人变更:流程、董事会决议与文件

新加坡公司如何变更银行授权签字人:董事会决议怎么写,银行要哪些文件,与ACRA董事变更怎样衔接,海外董事如何完成签名核验,一文讲清。

Nominee Director Services in Singapore: 7 Providers Ranked on 6 Checks (2026)

Ray Tay

Since 9 June 2025, a nominee director acting by way of business in Singapore must be arranged by an ACRA-registered 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

Does Singapore Offer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2026)

Ray Tay

Singapore has no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programme. Investors can get PR through the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then apply to ICA for citizenship after at least…

VIVOS WeChat contact
Whatsapp
Licensed Singapore 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 (ACRA FA20240323, MOM EA 24S2425) · Rated 5.0 on 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