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外信托20%新税:2026年10月22日前,高净值家族必须做的事
Published: 13 August 2026 · Last reviewed: 30 September 2026 · Reviewed by Ray Tay, Co-Founder & Managing Director, VIVOS PTE. LTD. (ACRA Filing Agent FA20240323 · MOM EA Licence 24S2425)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同时配套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两者首次为境外信托建立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框架,全生命周期税率20%。两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果您的家族持有境外信托,这是十年来对您架构影响最大的一件事。而且有明确的申报截止日:2026年10月22日。
English version: China’s New 20% Offshore Trust Tax · 英文图文解析
到底变了什么
在新规之前,中国税收居民的全球所得一直应税,但针对信托的归属规则和时点规则一直缺位。第21号公告填补了这一空白,采用税收归属方法,将信托及其不符合排除条件的底层实体视为税务计算上的穿透体。
20%的征税时点比大多数人预想的早
中国税收居民将财产转入境外信托时,这一转入被视同处置。按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转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而非财产的总额。随后该财产的计税基础提升至该市场价值。
关键在于:缴税时点是装入信托的那一刻,而不是变现的时候。
信托存续期间
居民出资的信托,收入每年归属到居民出资人名下,无论是否实际分配。所得必须严格划分为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项限制需要特别注意:
- 财产转让损失不能结转
- 不同所得类别之间不能互抵
- 信托管理费、律师费、投资顾问费均不得扣除
新规会穿透信托文件上的名字
新规关注的是向信托实际出资或被视为出资的居民个人,而非信托文件上列名的名义委托人。谁实际出资、谁承担成本、谁通过中间方实际控制财产,谁就是出资人。
“境外信托”的定义非常宽:凡是不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性质的安排都算。开曼、维京群岛、泽西、新加坡,全部包含在内。
九十天窗口于2026年10月22日截止
第17条设定了针对历史遗留事项的九十天法定申报与缴纳期:
- 居民出资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入的财产
- 非居民出资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4日
- 居民出资信托2026年之前的收入:无论是否分配均在覆盖范围内
欠缴金额重大的,税务机关保留将追溯期延伸至2023年之前的裁量权。
按时申报可以免除滞纳金。但税款仍然要缴,而且这不是特赦,也不是对罚款的概括免除。
离开中国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危险的误解。根据第11条,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本身并不终止中国税收居民身份,只要个人的主要经济利益仍源自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看的是实质,不是一纸证件。
在某些情形下情况甚至更不利:根据第6条,居民出资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变为非居民,这一身份变化本身就可能触发视同处置。
新加坡真正的位置在哪里
在CRS信息交换、中国税收大数据体系和全球税务透明化的大背景下,依靠架构不透明的时代已经结束。今天的问题不是把资产放到哪里看不见,而是在哪里可以建立真实的东西。
新加坡适合这一点:一家有真实业务的运营公司、一个真正做决策的家族办公室、一个可以传给下一代的合规基地。这样的架构在面对审视时处境要稳健得多,因为底下是有真东西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家族办公室,本身并不终止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也不能消除您已经产生的申报义务。它是向前建设的基地,不是对已发生事项的补救。
现在该做什么
- 理清您作为出资人、被视为出资人或受益人的每一个境外信托
- 整理信托文件、资产清单、股权架构图、财务报表及分配记录
- 评估第10条项下可抵免的境外已缴税款
- 就10月22日的窗口咨询您的税务顾问,现在就咨询,不要拖到10月
- 审视您向前的架构是否有真实实质支撑
VIVOS 如何协助
我们为企业主与家族在新加坡落地并运营真实实质:公司注册、公司秘书、就业准证以及搬迁安置,全部由一个团队完成。
常见问题
中国境外信托新税的税率是多少?
20%。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对境外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全生命周期适用20%个人所得税。
新规何时发布?什么时候生效?
2026年7月24日由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同时配套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两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历史遗留事项的九十天申报窗口于2026年10月22日截止。
20%是按转入信托的财产总额征收吗?
不是。转入被视同处置,20%适用于增值部分,即转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减去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后计税基础提升至该市场价值。
什么算“境外信托”?
一切非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性质的安排,包括开曼、维京群岛、泽西及新加坡架构。
拿了外国国籍或永居,是否就不再是中国税收居民?
本身并不当然终止。若个人的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境内,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并不终止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
信托管理费、顾问费可以扣除吗?
不可以。信托管理费、律师费、投资顾问费均不得扣除;财产转让损失不得结转;不同所得类别之间不得互抵。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顾问。
声明:本文内的视频使用 AI 生成的合成主讲人。
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Morgan Lewis LawFlash(2026年7月28日);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Norton Rose Fulbright;STEP;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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